陜西省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對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的通知
各設區市氣象局,楊凌氣象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中國氣象局《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和二十五條的有關規定,省局決定在8月至11月,對轄區內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的檢測質量進行考核,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1. 陜西省氣象局防雷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局監管辦”)負責組織全省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工作。
2. 各地市氣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的檢測項目實施質量考核。
二、考核范圍
1. 取得本省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2018年開展的防雷檢測項目。
2. 取得外省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2018年在陜西省區域內開展的防雷檢測項目。
三、考核安排
1. 各被考核單位均需如實填寫“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質量考核申請表”(附件1)和“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檢測情況年度報告表”(附件2),于8月15日前以電子(電子郵箱:3440739066@qq.com)、紙質(加蓋公章)兩種形式報省局監管辦。
2. 省局監管辦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防雷裝置檢測項目及檢測單位下發各地市氣象局,由各地市氣象局負責質量考核。
3. 各地市氣象局按照《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通則》(QX/T 317-2016)的要求考核,并形成“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報告”(附件3)。
四、考核要求
1. 各被考核單位在準備相關資料時,一定要保持資料的真實性。在考核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偽造檢測報告等現象,將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 本次質量考核要求對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全覆蓋??己藭r間為8月20日~10月31日,每個被考核單位的考核項目控制在5%~10%,數量不少于1個、不超過10個。
3. 各地市氣象局要切實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要按照考核內容認真實施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填入“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結果匯總表”(附件4)于11月10日前上報省局監管辦。
4. 省局監管辦將各地市氣象局上報的考核結果整理匯總,并將考核結果在省氣象局官網公示。
考核結果上報Notes郵箱地址:防雷安全監管辦/法規處/陜西/CMA。
附件:1.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質量考核申請表
2.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檢測情況年度報告
3.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報告
4.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結果匯總表
2019年8月1日